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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2010〕35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动员、引导全社会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活动,营造浓郁的创模宣传舆论氛围,顺利实现创模工作目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10〕59号)以及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0―2013年)》及实施意见,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作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升城市品质”主题,根据重庆创模整体安排和计划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活动,为创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模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创模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努力推动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创模指标要求。

  三、宣传重点

  根据“创模任务攻坚和考核指标基本达标”、“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和迎接国家考核验收”、“技术评估、问题整改、考核验收、接受公示和公告命名”3个阶段的工作安排,采取重点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在创模启动大会、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和迎接国家验收3个时段掀起宣传舆论的高潮。

  (一)创模任务攻坚和考核指标基本达标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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