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确保2010年6月底(原定2010年4月)完成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5.鹿泉市政府负责,确保鹿泉市上庄污水处理厂等5项COD减排项目,石家庄市水泥厂等8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藁城市政府负责,确保藁城市水处理中心等9项COD减排项目,石炼生活区天然气替代燃煤项目等2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辛集市政府负责,确保辛集市水处理中心等3项COD减排项目,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等3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无极县政府负责,确保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等3项COD减排项目,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等6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9.晋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确保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2项COD减排项目,河北奇峰化工有限公司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0.矿区人民政府负责,确保石家庄凯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COD减排项目,石家庄矿区恒兴热电有限公司等3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1.赵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赵县裕丰淀粉有限公司等2项COD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2.行唐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行唐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等2项COD减排项目,河北晨光水泥有限公司等2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3.井陉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井陉县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项目,上安电厂等2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4.新乐市人民政府负责,确保新乐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COD减排项目,新乐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5.栾城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绿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2项COD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6.高邑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项目,河北凤达水泥有限公司等2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7.赞皇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赞皇县污水处理厂等3项COD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8.行唐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行唐县污水处理厂等2项COD减排项目,河北长城建材有限公司等2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9.平山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西柏坡电厂等8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0.灵寿县人民政府负责,确保石家庄强力水泥厂等8项SO2减排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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