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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统办文〔2010〕41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

  现将《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你们将今年工作计划报省统计局投资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方法研究,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统计月(年)报、新开工投资项目统计旬报和中央扩大投资项目统计监测工作。

  2、切实做好建筑业统计季(年)报、特一级建筑业统计监测月报和建筑业增加值统一核算工作。

  3、扎实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月(年)报、保障性住房建设统计监测工作。要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房地产开发统计。

  4、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国家重点监控行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省外资金等重点领域投资的统计监测工作。

  5、积极做好建筑业能耗统计工作。

  6、认真做好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数据上报、查询工作。各省辖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对于国家、省局审核查询的问题,要认真查实,及时答复或修正。要统筹安排,加强值班,保证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7、全面实施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工作。从今年1-2月月报开始,将按照《河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豫统固函[2010]1号)的要求,对各省辖市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进行全面的评估,逐步建立科学、透明、公开、公正、上下联动的数据质量评估控制机制,适时将评估结果向各省辖市进行反馈。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修订。省统计局投资处将在今年修订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方案,将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的结果作为对各省辖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综合评比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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