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更名本溪市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0〕10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2007年成立的本溪市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在领导小组名称、领导小组成员及下设协调办公室等发生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作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名称
本溪市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现更名为本溪市沈本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王世伟 市长
副组长:陈继壮 市委常委、副市长
温雪琼 副市长
刘向阳 副市长
高升平 副市长
黄力强 副市长
刘国秀 副市长
于 海 市长助理
关绍威 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科技产权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服务业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外事办、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南芬区政府、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具体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方颖,专职副主任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