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10〕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理,完善市政和小区排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于2010-2014年期间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开展新一轮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简称清源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市管理方针和“正本清源、截污限排、资源利用、综合治理、建管并重”的水污染治理方针,以执法整改和工程措施为手段,在规范排水户源头排放、健全小区(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市政排水管网三个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和执法力度,落实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实现整个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
到2014年底,特区内、外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部分重点区域要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
(一)改造完善小区(片区)排水管网。
1.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改造。
继续推进实施已完成前期工作的2009年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同时制定《深圳市(特区内)小区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以相对独立的排水管网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以区为单位,将特区内各区划分为若干个排水小区(片区),改造一片,排水达标一片。实施方案要明确各区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市发展改革委据此及时安排投资计划。各区政府根据该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五年详细工程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按小区(片区)打包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并组织实施。特区外各区(新区)参照特区内的做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区进行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