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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12)的通知


  5.组织全市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载体,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主题,全方位推出文明交通专题报道和系列公益广告,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在全市上下掀起文明交通的宣传热潮,形成"人人鄙视交通陋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地铁集团公司、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汽公司、出租汽车协会、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结合大运礼仪知识培训和礼仪教育,依托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深圳信息网论坛等教育阵地,运用公益广告、有奖征文等形式,对全市干部群众和市民开展交通法规知识学习和文明交通礼仪培训,引导市民践行文明礼仪、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公共秩序,自觉做到文明行路有序,文明驾车、乘车有序。(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大运会执行局,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七)加强社会监督,创新管理手段。

  1.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创建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市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过程中,也将加强交通文明指数的测评,注意发挥好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测评的杠杆作用,细化文明出行的标准和要求,注意基础数据的收集,强调纵向对比,定期公布深圳交通文明指数,引导各区加大文明交通创建工作力度。(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开展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入报道,开设专版、专栏,大力弘扬文明交通行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3.要积极完善交通违法征信制度,将酒后驾驶、严重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不良记录纳入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机制。(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市保险同业公会)

  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深圳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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