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动群众积极践行"文明交通"。广泛吸纳各方面人员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结合大运会志愿者系列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志愿宣讲、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落实交通劝导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广东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部署,将每月25日确定为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日,重点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文明排队乘车、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要加强交通志愿者的培训管理,提升志愿服务的人次和频率,规范和提高志愿者在路口、路段、地铁车站、公交候车点、非机动车停放点等服务现场的宣传、劝导能力和值勤形象。(主办单位:团市委、大运会执行局,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开展深圳注册汽车150万辆系列宣传活动。2010年4月,深圳注册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50万辆,深圳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交通形势。届时要通过组织座谈会、网上讨论,深入采访报道等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各界深刻研讨汽车时代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使全社会认清我市面临的严峻交通形势。(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法制办、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2.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市民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纪守法,文明礼让。(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办单位:市文明办、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汽公司)
3.以文明交通专题宣传为主线,在已经成功举行三届深圳"交通文明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在每年的11月继续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交通文明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倡导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文明办)
4.深入开展《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集中宣传工作,该
《条例》已经深圳市人大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是市公安交警局要组织全体交警认真学习
《条例》内容,熟悉掌握;二是要在
《条例》实施前三个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市深入宣传
《条例》内容;三是印制有关宣传品广为发放,组织交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等方式开展
《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市司法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要利用本部门的专业阵地和宣传渠道把
《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市司法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