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有效对策,创新执法手段,加大对渣土车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渣土车辆源头管理及渣土车使用单位的管理。(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公安交警局)
3.严格整治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的违法行为,逐步完善特区内外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的施划工作,保障公交优先。(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
(四)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
结合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新标准,及时调整更新不科学、不规范、不齐全的交通管理设施。将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的改造、完善任务纳入大运城市改造建设重要内容,从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出发,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一是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避免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内容不清晰以及路名、方向信息不明了等情况的发生,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和便利;二是及时整改路面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设置不合理、行人红绿灯配时不合理的问题,适当增设过街安全岛。对先天不足而导致行人过街不便的道路采取工程性措施进行优化,将行人和车辆从空间上予以分隔,做到各行其道、消除冲突;三是及时完善和更新引导、指路设施,积极排摸道路引导、指路设施的正确性和"视认性",保证设施能清晰地反映交通组织和交通建设的实际状况;四是健全"规范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稳步实施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新增、调整等措施,及时、有效地释放道路空间;五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通过实施车道渠化、机动车单行道、公交站点改建及专用道调整、信号灯配时调整等措施,合理分配通行权,进一步增加道路容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五)提升执法素质,凝聚管理合力。
1.要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深化"示范标准岗"建设,进一步推动深圳警队核心价值观"落地",抓好"执法教育、制度建设、质量考评、典型示范、教育培训、和谐警民"等环节的工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勤民警的见警率、管事率,做到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同时要通过强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等举措,大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顺利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奠定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全市交通协管员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加强岗位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处置能力。(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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