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充分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民间团体的作用,通过组织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引导,提高其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行车秩序。(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文明办,协办单位:深圳广电集团)
12.结合"深圳人引以为豪的公共文明行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走遍深圳"文艺巡演,组织人员编排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深圳各街道、社区进行巡回演出,提升市民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1.进一步结合"畅通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治理我市事故"黑点"路段的工作;借助公安信息化工作,不断深化交通事故多发道路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实现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平台的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科学分析、滚动排查、及时预警、有效治理"。滚动排查辖区事故多发道路,对确定的区级危险道路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调整交通组织措施、加强现场疏导,从完善渠化、增划车道、路口禁左、调整相位、车速控制和设置防护设施等非工程性管理措施入手,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必要时采取工程性改造措施解决事故多发问题。(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2.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完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设施周边公交线路及站点的设置,强化事前细致排摸、事中严格监管、事后滚动查验"三位一体"的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便利。(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3.进一步落实道路施工许可证制度,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和对违规施工的处罚力度,完善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防止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交通违法较多、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城市干道,在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同时,加强科技投入,科学合理设置"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进一步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
(三)严格执法管理,整治交通秩序。
1.继续加强"交通文明示范路"建设。重点强化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劝阻和处罚力度,持续开展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健全查处酒后驾驶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力度;针对机动车不服从交警指挥、违反交通信号等现象,通过提升民警巡逻频率和路口出现率,做到发现及时,严格处罚;合理调整勤务布局,对机动车违法停放问题突出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协调街道、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治理;加大对非法改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车体(如垃圾车等)污损、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主办单位:市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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