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12)的通知
(深府办〔2010〕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12)》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0-201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下发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决影响我市交通环境的一些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素质逐步提高和城市交通状况逐步好转,并为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结合深圳市文明委"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活动,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广泛深入动员、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为促进民生福利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使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志愿服务更加专业,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10年,紧紧围绕举办大运会,营造良好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全面启动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相互礼让,不争道抢行,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在路口通行时自觉排队、依次行驶,不插队、不抢行。巩固和发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口、路段的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我市的交通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