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10〕106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精神,推进普通高校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我厅将启动2010年度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以教材建设推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通过教学内容和教材体例的更新,推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建设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使用的高质量系列教材。
本科教材要求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反映相关专业和技术发展最新理念与成果,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材编写形式,促进教学模式改革,重点突出学生主体性和给予学生选择性。
高职高专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建设下列教材:
1.适应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兴专业系列教材。
2.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学习要求的系列教材。
3.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安排上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用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教材。
4.有立体化资源(包括教学辅导书、教学素材光盘、教学网站等)建设规划的教材。
5.与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及省级教学团队、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教学改革类项目相配套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教材。
对改革力度大,能促进相应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系列教材,将加大支持力度。
二、立项范围
本次申报教材分自主选题教材和系列教材两类。自主选题教材由各高校根据限额向相关教指委申报,教指委确定后先报我厅备案,再由各高校组织编写。系列教材由各教指委提出编写计划,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再由相关教指委组织编写。
1.自主选题教材可为理论课用教材,也可为实践环节用教材(含实验、实训等),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新编教材要求提供编写大纲及两大章。修订教材必须为2009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的教材。
2.系列教材重点支持面向公共基础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群、专业实践课程的教材,且具有一定的推广使用量。每一系列教材的教材总数为3-5册。
3.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30号)和《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5号)等文件精神,对正式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学理论》、《史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和《法理学》等首批重点教材、由中央负责组织的重点编写教材《毛泽东思想》等41种教材和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的重点编写教材《当代西方哲学思潮评析》等93种教材(附件7)我省将不再重复建设,以上教材不再列入本次重点教材编写范围。
三、申报要求
1.本科教材的主编应具有高级职称,有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高职教材的主编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和教材编写经验。
2.系列教材编写由相关教指委组织,鼓励多个高校联合编写,具体由教指委在教材评审后组织编委会,负责系列教材内容的整体规划、审定与出版事宜。编委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3.申报人应能按照规划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具体事项
1.立项数量
2010年度计划评审产生重点本科教材350本,重点高职高专教材450本,其中系列教材各20套左右。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再对学科专业和系列教材的配额进行分配。
2.申报限额
自主选题教材由各院校根据大学每校限额推荐10本、学院7本,独立学院3本,国家示范高职15本、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及重点培育单位12本,其他高职院校院校7本进行申报。
系列教材鼓励高校联合申报,对各校申报无限额约束,但同种教材每校只能申报一种。
3.建设期限
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重点教材须在2011年12月30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的封面上标注“浙江省重点教材”。
4.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为通过立项的重点教材提供2万元教材建设经费,对系列教材将适当加大支持力度。立项教材主编所在学校应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自主选题的教材编写者可自行选择优秀出版社出版,系列教材由教指委择优选择出版社。各高校应加强教材建设管理,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请各院校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参考《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组织校内评审和推荐。
2.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进行申报。
(1)主编填写《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2)。
(2)申报系列教材,须由主编填写总申请表,另由分主编填写相应分册的申报表。
请各高校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于7月20日前通过“浙江省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 zlgc.zjedu.gov.cn)上传,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顾东袁,电话:15868458080。
请各高校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于7月20日前报送相应教指委秘书长处(附件4、附件5)。
请各教指委将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附件6)于7月2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侯蔚,电话:0571-8800899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电子邮件:wsz9398@126.com。
3.本次重点教材评审由相关教指委组织,8月30日前名单确定后报我厅备案,我厅发文公布立项重点教材名单。
附件:
1.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
2.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3.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立项汇总表
4.本科高校教指委秘书长联系方法
5.高职高专院校教指委秘书长联系方法
6.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
7.中央、教育部负责统一编写教材(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满分值
| 指标内涵
| 评价等级
| 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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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基础
| 主编能力
| 10分
| 编写教材的能力
| (A)很强;(B)较强;(C)一般;(D)较差;(E)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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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编者能力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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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
| 10分
| 实现教材的预期目标已具备的条件
| (A)很好;(B)较好;(C)一般;(D)较差;(E)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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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内容
| 编写大纲
| 10分
| 教材的取材和编写框架符合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的程度
| (A)很合适;(B)较合适;(C)一般;(D)不太合适;(E)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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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
| 10分
| 教材的篇幅与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相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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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浅
| 10分
| 教材的深浅、难易程度与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相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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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覆盖面
| 10分
| 教材的内容覆盖面与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相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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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规范
| 10分
| 教材和样章的体例规范科学,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 (A)很好; (B)较好;(C)一般;(D)较差;(E)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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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特色与创新
| 20分
| 与国内同类教材比较,本教材是否有明显的特色和创新
| (A)很明显;(B)比较明显;(C)一般;(D)不够明显;(E)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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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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