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推进建立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做好我市作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的相关工作,促进人体器官移植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总字〔2010〕 13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俊芳 副市长
  副主任: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郑新建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贺胜 市卫生局局长
  沈中阳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
  委 员: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铁英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建国 市高法院副院长
  李秀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庆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从善 市司法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