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编办及各有关部门负责。
3.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改革。消除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之间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资产分开。依法赋予行业协会、商会业务职能,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管理及所有制界限,对现有传统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重组和改造;在民营经济相对集中的行业,扶持设立以民营企业为主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在我市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休闲娱乐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十)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
围绕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以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创新职业教育和自主创新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和科技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1.实施职业教育“双十工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收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合作办学。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优惠政策和奖励激励机制,力争到2012年,民办职业院校招生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模,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职业院校对薄弱职业院校进行兼并、重组,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职业院校要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成长型产业的人才需求,与企业积极合作,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到相关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引导支持行业、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双十工程”经费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加大教育投融资力度,落实鼓励职业教育发展各项优惠政策。
2.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落实职业院校优秀人才激励政策,力争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继续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实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工程。在全市建设一批能够资源共享,信息化功能完备,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引导名企进校,共建实训基地,为培养高质量技能型人才提供保障。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促进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3.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步伐。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出其力、各计其功、集约利用、提高效能”的原则,统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的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支持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催生一批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提高职业学校规模效益,2010年年底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目标任务。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根据我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总体规划,依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基础能力建设,引导、鼓励发展势头良好、具备一定条件的学校入驻园区,实现职业院校聚集发展、集约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加大农村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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