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漯政办[201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漯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09年2月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提出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一年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9〕77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现就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