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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基本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3.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定位、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地位与作用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见《江苏省中小学卫生机构建设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四)。此项调研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和学校校长完成。
  五、调研安排
  1.收集数据与信息。各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局按照调研范围与调研内容组织调研,调研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2.召开座谈会。7、8月份,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厅组织召开部分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分管领导座谈会和部分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汇总与总结。8、9月份,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厅在对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市教育局、卫生局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此次调研任务。
  2.各市教育局要安排职能处室与专人负责本次调研,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调查表和问卷发放和回收。各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收齐表格和问卷后,于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3.此次调研为研究制定全省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工作意见做准备,相关数据不作为衡量学校卫生工作水平的依据。务请被调查的单位和学校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调研质量。
  4.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组织调研小组对部分地区学校调研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学校调研工作存在质量问题,将要求学校所在地区重新组织调研。

  附件:1.  参加调研的地区一览表
  2.《江苏省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3.《江苏省中小学校医与保健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4.《江苏省中小学卫生机构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调研的地区一览表

省辖市

县(市)

南京市

雨花台区、江宁区

溧水县、高淳县

无锡市

北塘区、锡山区

江阴市、宜兴市

徐州市

鼓楼区、贾汪区

邳州市、丰县

常州市

天宁区、武进区

金坛市、溧阳市

苏州市

沧浪区、吴中区

常熟市、昆山市

南通市

崇川区、港闸区

海安县、如东县

连云港市

新浦区、连云区

赣榆县、灌云县

淮安市

清河区、楚州区

涟水县、金湖县

盐城市

盐都区、亭湖区

响水县、滨海县

扬州市

邗江区、广陵区

高邮市、宝应县

镇江市

丹徒区、京口区

丹阳市、句容市

泰州市

海陵区、高港区

兴化市、泰兴市

宿迁市

宿豫区、宿城区

沭阳县、泗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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