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训练和考核,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公共空间、对外区域要设置疏散示意图和温馨小贴士等消防公益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上岗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社区、农村“四项基础”, 实现城乡消防基础建设大发展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办公室,落实1-2名专职人员,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加强社区消防改造,要按低洼危旧房改造要求,达到“六个一”的标准(即:打开一条消防通道、每户配置一个2KG灭火器、进行一次室内电气线路穿管工程、设置一块消防宣传橱窗、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铺设一条室外消防管路)。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有条件的乡镇、社区要在傍晚、午间等重要时段进行消防安全警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乡镇、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街办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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