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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涉农收费的监管,严肃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牵头部门:市农委

  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业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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