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0〕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安全生产“三降一杜绝”的目标,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并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切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七个创建一争当”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区(市)”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街(镇)”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九定制度”,降低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活动,明确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规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落实“区(市)、市、国家级安全社区”三级梯次推进措施,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活动,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示范队伍”活动,建设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安监队伍;深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活动,激励广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提高素质、建功立业。
(二)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预防生产事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