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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市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制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各区的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噪声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期间,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各区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宣传日活动。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围绕建设施工噪声污染、商业噪声污染等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活动,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整治,综合治理,限期解决。整治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市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噪声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噪声污染反弹。2010年噪声整治专项行动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赵光仁,联系电话:82893880,13210001171,电子邮箱:zhgr@qepbgovcn)。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形成总结报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建立由分管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文广新局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噪声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整治重点,研究加强部门协调、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措施;组织对各区噪声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检查和督导;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报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政府要将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这次整治行动涉及范围广、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区政府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噪声污染综合整治的统一领导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对2008年以来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公安110、环保12369、“行风在线”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集足够力量,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噪声扰民的违法业户。10月底前要有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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