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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0〕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在市区集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噪声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整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市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歌厅和酒店等娱乐行业卡拉OK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居民区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音响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四)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活动未经审批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街头烧烤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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