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吉建会[2010]9号)
各市(州)建设工会、各委(局)工会、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工会、各县(市)建设系统各局工会、企事业单位(集团)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及吉林省总工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工作中切实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权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为基础,扎实有效的推动基层单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自检自查活动,使自检自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事故隐患整治不留死角;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依法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相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将活动融入到“安康杯”竞赛中,丰富竞赛的内容、形式,将“安康杯”竞赛活动做成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法的总结和推广,大力推行“白国周班组安全管理法”、“一法三卡”、“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等有效方法,确保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同时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不同类型企业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特点、内容、途径、工作方法和监督机制,努力探索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