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粮油作物高产创建工作阶段验收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粮油作物高产创建工作阶段验收的通知
(宁农办发[2010]196号)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

  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各县市(区)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根据农牧厅《2010年全区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全区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测产考核验收奖励办法》的要求,现对第一阶段工作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水稻、冬麦、(小麦)套种玉米、单种玉米和马铃薯、油料作物的高产创建面积规模落实情况。

  2、主推品种、冬麦种植、水稻插秧、测土配方施肥、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完成情况。

  3、组织管理包括领导重视、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技术档案和总结材料。

  二、验收程序

  由农牧厅种植业处牵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及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为成员单位组成考核验收小组,统一负责对各市县的抽验工作。县(市、区)以农业(牧)局牵头,对照农牧厅制定的《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测产考核验收奖励办法》,负责本县(市、区)自验,并在自验的基础上,提请自治区验收小组验收。

  三、验收步骤和方法

  在县级自验的前提下,自治区验收小组组织抽验。抽验时,县级和农业部万亩示范片,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点的花名册或分布简图(核心攻关区和农业部万亩示范片到户、千亩展示区和万亩示范区到队);(2)高产创建实施方案;(3)高产创建技术方案;(4)高产创建技术档案(包括工作日志);(5)相关的培训通知、培训花名册和工作简报;(6)高产创建阶段性工作总结。

  在具体验收时,一是听取所验收县(市、区)的工作汇报,之后进行相关质疑。二是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花名册进行编号,随机抽样,抽样点数为每县(市、区)6-8个点(农业部万亩示范片为必选点)。三是在确认示范方点的前提下进行现场验收核定准确度,推算核定面积规模。在验收面积规模的同时,现场调查重点技术环节到位情况。四是室内查证组织管理到位情况。五是验收完后进行综合评判打分。对于本次验收考核所涉及的加分要素须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明,由区级验收小组给予评定。

  四、验收时间

  本通知下达后,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自验,灌区各市县6月17日至23日验收,山区各县7月中旬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验收结果

  本次验收的结果将记录在档,作为全年考核结果依据。

  六、其它事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每市抽调一名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参加全区统一验收,请于6月13日前将抽调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种植业处。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抽调人员,请于6月17日上午九点前到农牧厅集中乘车参加验收。

  附件:1、灌区各县验收时间安排

  2、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点上报情况表

  3、现场验收示范方点表

  4、考核打分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1:
  灌区各市县验收时间安排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