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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吉林省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吉林省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吉建管〔2010〕7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向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发展,控制行业过度竞争,提高我省建筑业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0年建筑业发展规划》,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合理调控本地区产业结构,实施动态监管,加大对本地区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实施主动的资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列入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结合诚信体系建设,淘汰产能落后及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企业,严格准入清出制度,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2010年吉林省建筑业发展规划

  2、2010年吉林省产业提升计划总表

  3、2010年各地区总承包企业产业提升计划表

  4、2010年各地区专业承包企业产业提升计划表

  5、2010年各地区产业提升计划名单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0年建筑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发挥建筑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中部城市群建设服务。夯实发展基础,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地位,优化行业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加就业岗位,保持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和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做出较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760亿,增加值400亿,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注册建造师争取达到13000人。消除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国家鲁班奖一项,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5项,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低于3人。
  三、工作措施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配套措施,颁布有利于我省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扶持政策,发挥建筑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对重点扶持企业给予金融、税收政策支持,针对企业实际确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增加信贷授信额度,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用担保。制定工程质量评价政策,对国优和省优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给予优惠。限定工程结算时限,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引导企业不垫资施工、不以低价中标抢占市场,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
  建立推行建设过程各环节的担保制度,增强建筑业企业的资本运营能力,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以建筑业协会为载体,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金融服务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险、安全生产保险、工程质量保修保函等金融担保制度。
  (二)夯实基础、调整结构,发挥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依托我省产业与资源优势,构筑长吉图经济核心区(含四平、辽源两市)、西部能源区(白城、松原两市)和东部矿产资源区(通化、白山两市)的建筑业发展产业格局。利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地理位置优势、腹地经济的保障作用及科技产业支撑能力,结合中部城市群规划建设,推进长吉一体化发展进程。发挥长春市政治、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周边建筑业基础较好的农安、德惠等县市建筑企业实现集群化发展,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中小城市做出行业贡献。发挥吉林市化工产业优势,以中油化建特级企业为龙头,重点扶持相关的石化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延边州对外口岸的地域优势,推动该地区企业拓展远东建筑市场,支持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地区骨干企业多元化经营,向特级企业发展;四平、辽源两市处于长春市一小时生活圈内,制造业有一定基础,定向支持发展机电设备安装、金属门窗、幕墙、钢结构等专业承包企业,为其开拓省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通化、白山矿藏资源丰富,重点发展矿山、冶炼行业。松原、白城石油和风力资源丰富,重点扶持其向与化工石油行业和风力发电相关联的领域发展。以此建筑业总体区域规划为指导,实施主动的资质管理。提升建筑业总量与结构质量,为工业化、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服务。整体提升建筑业在我省经济构架中的产业地位。
  (三)破除矛盾,激发活力,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
  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速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引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和创新经营方式,鼓励技术创新参与利益分配,以企业文化吸引人才,以规章制度约束行为,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对于电力、矿山等行业,鼓励骨干企业跨行业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形成综合性企业集团。对于冶炼、石化等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鼓励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推进跨地区兼并重组。对于智能化、电子信息、环境工程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企业在研发、生产、市场和人才培养上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对于公路、铁路、市政等工程内容相近的行业,强强联合、优化重组,形成集群优势。对长期在我省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经济实力的外埠企业及分支机构,鼓励其本地化经营,按照其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资质等级,以带动我省建筑业发展。
  (四)统筹行业发展,发挥建筑业对“三化”的推动作用
  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实现建筑业协调发展。引导企业向交通、水利、铁路、公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拓展业务,鼓励企业向我省施工空白领域发展。对于目前总量较大的房建、装修装饰、消防等类别资质总量控制,改善行业过度竞争的状况,鼓励他们依靠技术创新增加效益,增强竞争能力。扶持与我省支柱产业关联的化工石油、机电安装、钢结构(幕墙)、智能化企业,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与建筑节能和新型能源相关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支持我省有资源优势以及与制造业密切的幕墙、金属门窗、电子、特种地板安装等专业承包企业发展,鼓励他们做专做精。进一步提高一、二级企业的比例,加快企业整合,达到每个市(州)都有一级总承包企业,长春、吉林要形成高资质企业集群;每个县(市)都有二级总承包企业,敦化、公主岭、珲春等县级市要有一级总承包企业;列入省百强镇,以建筑业为主要经济支撑的重点乡镇要有一户三级企业,促进农民工就业,提高建筑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在长吉图经济核心区,房建行业以长春建工集团为龙头,支持企业联合拓展市场外向化发展,减小省内市场压力;公路行业以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扶持本省企业站稳省内市场,压缩外埠企业在我省的市场份额;市政行业以长春市政集团和中铁十三局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地铁项目为重点,提高本省企业市场份额,争取在城市基础设施市场的主导地位;以吉林化建、吉林华强、吉化北建等化工企业为龙头,依靠我省化工领域的传统技术优势,以开拓省外、国外市场为主,带领我省企业走出去;以吉林电力集团、中水一局、华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邮电工程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依托行业优势,巩固省内市场,开拓省外市场,提升国家重点投资项目施工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比例。在西部能源区,以吉林油田建设公司、白城城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能源领域的建筑企业。在东部矿产资源区,以通钢建安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矿山、冶金行业建筑企业。发挥华信钢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城环保公司、辽源市利源装璜工程有限公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造、加工、安装综合能力突出的专业公司在各自领域的技术优势,鼓励他们加大科技投入,延伸产业链,引领专业企业向科技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五)严格准入清出制度,实现动态平衡发展
  按照我省建筑业产值大约20%的年增长速率推算,企业增长速度应控制在8%左右。2010年计划批准新增企业200户,一级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户,所占比例达到5%,二级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60户,所占比例达到20%。三级和不分等级企业调控在1800户左右。要强化资质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资质就位,淘汰产能落后企业,实现有进有出的良性增长。预计淘汰100户经营状况差、市场信誉低的企业,其中长春市50户,吉林市20户,其它地区30户。(企业提升计划见附件)
  (六)大力培育省内建筑市场,支持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使用省内建筑企业,鼓励支持重点扶持企业参与民生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项目的投标。省内企业市场占有率保持在50%以上。引导企业立足省内,开拓省外建筑市场,鼓励本省企业联合参加省外工程的投标。对我省尚属空白或施工能力薄弱的领域,支持本省企业与外埠企业联合承建,在合作中学习外埠企业的先进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企业域外经营给予金融方面的支持,帮助其站稳市场。
  (七)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构建建筑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以网络化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的高效、公开、透明的建筑业诚信体系。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信用及资质和资格监管,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资质和资格清除制度,严格落实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从业主体,实现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加大企业技术标(信誉标)分值,缩小企业商务标分值。
  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引领企业实施科学的人才战略,完善职业经理人聘任制度,改变陈旧的用人机制,吸纳高级管理人才引领和带动企业发展。加强精英团队建设,提升企业文化素质,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能力。发挥建筑业协会作用,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训,讲授先进管理理念,引领企业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以机制创新推动企业进步,逐步形成忠诚敬业、优质高效的职业经理人团队。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为目的,结合对各类专业人员需求情况,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不同层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创新在职学习和继续教育模式,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逐步解决“考场”和“现场”脱节,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问题。针对公路、水利、市政、机电等相关专业建造师缺乏的现状,鼓励房建专业建造师增项注册,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建造师人数可按注册项计算。在二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注册的各类执业人员,可按专业计入建造师总数。支持企业人员合理流动,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打破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封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通知》(吉建管〔2006〕7号)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规范从业人员的交流和管理。
  加强农民工培训和劳务基地建设。针对当前我省农民工培训力度不强,技术劳务资源匮乏的实际情况,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协同农业、人事劳动部门,借助国家和我省农村人口转移培训政策,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再就业培训6000人和阳光培训农民工2000人的年度计划。选定重点县镇,以我省建筑业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农村精壮劳力进行从业前培训,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基地化服务,提高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为建筑业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劳动力的同时,结合百强镇建设,发展地方劳务经济。同时,鼓励特、一级总承包企业建立、扩充相对固定的劳务队伍,吸纳经过培训的劳务人员,实现培训、鉴定、就业的良性循环。要求培训机构对劳务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使培训与施工现场需求相适应,形成劳务品牌效应,成为劳务市场的主导。
  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科技研究应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招标评标中,对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专有技术和参编省行业标准的企业予以优先中标;在优质工程的评比中,重点考核节能、减排、低碳的施工技术的应用;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依托我省建材资源和产业优势,推动建筑科研产业化发展。引导建筑企业树立“科技强企”观念,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鼓励支持“产、学、研”协调发展,特别是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大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开展科研活动。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技术创新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优势。
  (八)建立推行建筑市场各环节的保证担保制度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金融服务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险、安全产生保险、工程质量保修保函等金融担保制度。
  (九)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推行行政问责制度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以建设项目业主为重点,规范和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从业行为,建设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以建设项目为核心,查处恶意竞争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强调各方主体地位平等,全面实行合同备案制,推行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消除不平等条款,维护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强化行政职能。加强对基层行政许可事项的指导和层级管理,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制度和层级监督制度,健全施工许可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施工许可证颁发责任制度,严厉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在履行行政职责上,革新观念,推行行政问责制度。
  实施“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结合信用评价,开展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加强建筑工地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项目管理,强调承包人和项目经理的法律责任,统一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保证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的约定一致,人员变动实行告知制度。从标准化管理入手,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做到优质、低耗、环保、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附件2:
  2010年吉林省产业提升计划总表

序列

类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分

等级

上半年

三季度

四季度

现有

拟增

现有

拟增

现有

拟增

现有

拟增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总承包

房屋建筑

1

-

26

1

129

 

518

-

-

 

 

 

 

1

 

 

 

 

 

 

 

公路工程

1

-

14

1

23

5

13

7

-

 

2

 

 

1

1

 

 

 

2

 

 

水利水电

-

-

3

1

18

7

20

5

-

 

3

 

 

 

2

 

 

1

2

 

 

市政公用

-

-

3

1

34

3

118

3

-

1

1

 

 

 

1

 

 

 

1

 

 

铁路工程

1

-

-

-

-

-

5

2

-

 

 

 

 

 

 

 

 

 

 

 

 

化工石油

1

-

-

-

-

-

-

-

-

 

 

 

 

 

 

 

 

 

 

 

 

其他总承包

-

-

9

-

20

5

8

20

-

 

2

 

 

 

2

 

 

 

1

 

 

总承包合计

4

-

53

4

224

20

682

35

-

 

1

 

 

8

2

 

 

6

 

 

 

专业承包

 

装修装饰

-

-

22

-

46

 

247

-

-

 

 

 

 

 

 

 

 

 

 

 

 

消防设施

-

-

8

-

67

 

68

-

-

 

 

 

 

 

 

 

 

 

 

 

 

地基与基础

-

-

6

-

7

 

27

-

-

 

 

 

 

 

 

 

 

 

 

 

 

钢结构

-

-

3

2

13

10

22

10

-

1

3

 

 

1

4

 

 

 

3

 

 

机电设备安装

-

-

2

5

13

10

86

10

-

2

3

 

 

2

4

 

 

1

3

 

 

建筑幕墙

-

-

1

2

3

5

5

5

-

1

2

 

 

 

2

 

 

1

1

 

 

其他专业承包

-

-

6

7

66

15

478

5

103

3

7

 

 

2

4

 

 

2

4

 

 

专业承包合计

-

-

48

16

215

40

933

30

103

 

7

 

 

15

5

 

 

14

 

 

 

总计

4

-

103

20

439

60

1615

67

103

 

8

 

 

23

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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