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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资料的通知


  西安市契税减免申报需提供资料表

  类型: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房地产坐落

 

申报事项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应提供资料明细

资料性质

份数

1

契税减免申请(挂正式文号文件,列明过户土地、房屋坐落、面积、承受价格,申请减免金额、事由,承诺资料真实性及法律责任。联系人、电话)

原件

 

2

原产权人及新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委托书留原件;其他看原件,留复印件

 

3

新设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4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5

新设企业验资报告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6

新设立企业的公司章程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7

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合同、协议及请示等文件

看原件,留复印件

 

8

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文件

看原件,留复印件

 

9

债权转股权后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土地、房屋、建筑物明细资料

看原件,留复印件

 

10

原企业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留复印件

 

11

原产权人承受土地审批件、房地产转移合同、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取得房地产权属的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原产权人自建房屋的需提供自建证明(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

留复印件

 

12

如涉及上手契税,应提供上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13

征收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申报单位自行提供的复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

2、供上述合法有效的资料,经征管机关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签 章)

  年  月  日



  西安市契税减免申报需提供资料表

  类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土地、房屋权属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房地产坐落

 

申报事项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应提供资料明细

资料性质

份数

1

不征收契税申请(挂正式文号文件,列明过户土地、房屋坐落、面积,申请不征契税事由,承诺资料真实性及法律责任。联系人、电话)

原件

 

2

承受调整划转资产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委托书留原件;其他看原件,留复印件

 

3

承受调整划转资产的公司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4

承受调整划转资产的公司章程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划转文件;

看原件,留复印件

 

6

调整划转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留复印件

 

7

被调整划转土地、房屋,原承受土地审批件、房地产转移合同、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取得房地产权属的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原房屋自建的需提供自建证明(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

留复印件

 

8

如涉及上手契税,应提供上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9

征收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申报单位自行提供的复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

2、供上述合法有效的资料,经征管机关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签 章)

  年  月  日



  西安市契税减免申报需提供资料表

  类型: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无偿划转土地、房屋权属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房地产坐落

 

申报事项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应提供资料明细

资料性质

份数

1

不征收契税申请(挂正式文号文件,列明过户土地、房屋坐落、面积,申请不征契税事由,承诺资料真实性及法律责任。联系人、电话)

原件

 

2

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委托书留原件;其他看原件,留复印件

 

3

子公司、分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4

全资子公司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5

母公司设立分公司及工商部门批准设立分公司文件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6

全资子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7

企业变更(登记)审批表

工商部门查档原件

 

8

资产划转文件、股东会决议

看原件,留复印件

 

9

母公司(或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留复印件

 

10

母公司(或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承受土地审批件、房地产转移合同、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取得房地产权属的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母公司(或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自建房屋的需提供自建证明(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

留复印件

 

11

如涉及上手契税,应提供上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凭证

看原件,留复印件

 

12

征收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国有企业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及隶属关系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自行提供的复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上述合法有效的资料,经征管机关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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