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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交通委员会关于汽车客运站收费等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未经审定擅自执行渝价[2008]540号文件收费等级标准等各类价格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维护旅客、承运人的合法权益。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重庆市部分汽车客运站收费等级表(试行)

   类 别

 

站  名

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收费等级

停车场等 级

备 注

代理费

站务费

1

重庆市涪陵汽车客运站

渝500102002687

涪5001021800054

A

B

室内、外

 

2

沙坪坝汽车客运站

500106003600

沙500106100006789

B

B

室外

 

3

公运西彭汽车站

500100000006-53

直50000019070161.1.1

A

A

室外

站务费主城区为二B

4

开县陈家汽车客运站

500234001246

开5002341900497

A

A

室外

 

5

丰都汽车客运站

500230000002

丰5002301902553

A

B

室外

 

6

云阳汽车客运中心

500235000082

云5002351900767

A

A

室外

 

7

涪陵祥瑞客运西站

500102001060

涪500102000007001

A

A

室外

 

8

垫江汽车客运中心

500231009510

垫500231000000715

A

B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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