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义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 昊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来军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进才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魏盛鸿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罗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金属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等工作。
四、工作实施
成立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工作组,负责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基础数据调查与评估和规划编写等工作。技术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裴丽侠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调研员
成 员:崔伦波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王 谋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王 平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杨润玉 自治区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五、规划范围
(一)主要重金属范围
第一类规划对象: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生物毒性严重且显著的元素, 这五种重金属是规划数据调查、方案设计、项目申报的重点。
第二类规划对象: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铊(Tl)、锰(Mn)、锑(Sb)、钼(Mo)、镍(Ni)、铜(Cu)、钴(Co)、锡(Sn)、锌(Zn)、钒(V)等,在政策措施上适当兼顾。
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区的规划对象(重金属元素)。
(二)主要区域范围
重点规划单元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是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包括涉重产业密集地区或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区域,原则上落实到区县层次。
(三)主要行业范围
重点防控行业是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可根据本地区的重金属污染行业特点,确定需要重点防控的行业)。重点防控企业是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四)规划时段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部分数据采用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规划期为2011-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