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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通知

  (二)制作一批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基本素材,整合电视与网络等现代传媒资源,开发创作一系列电视宣传片,充分借助电视、移动电视、3G通讯和网络等传播平台及系统内公共服务机构向人民群众介绍参保领保、求职就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

  (三)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充分利用社会文化资源,发挥地方文化特色,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典型为原型,创作一批歌曲、情景剧、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扩大“主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四)编发一系列资讯短信。借助移动通信平台,充分利用移动通讯、网络等新兴媒介覆盖范围广、受众群体多、传播速度快等优势,研究创作一系列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政策信息和宣传用语,采取群发形式,覆盖广大手机用户,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五)开设一系列宣传专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和谐中国民生行”专栏,及时反映“主题宣传活动”动态,刊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展示各种优秀宣传作品。同时,指导各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工地、村委会等开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栏(或橱窗),定期更换内容,为基层群众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

  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更具有针对性、群众性的宣传活动。

  五、组织实施

  充分调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力量,上下联动,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底前)。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进行统一部署。6月下旬,省厅将在省政府新闻网举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正式启动我省的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方案报送厅宣传办备案,并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南院宣传办朱丹028-86120891;北院政策法规处戴元章028-86746189)。

  第二阶段:广泛开展(7月-10月)。完成各种宣传品的创作、印制,采取一对一、进家入户等方式,开展持续不间断的宣传活动。各地每个专题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积极组织本地区各单位和职工群众参加省厅举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并协调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直播(录播)及报道工作。县(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集本地区的宣传资源和优秀作品,各地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逐级推荐,于9月10日前向省厅推荐报送一批主题明确、品格高尚、弘扬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其中,文艺作品不少于1个、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不少于1个、移动资讯不少于3条、宣传资料不少于2套。宣传资料以实物形式报送(含电子版),其他作品以DVD光盘形式报送。每个作品要附作品说明,并注明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方式。省厅在初评的基础上,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报送我省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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