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201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宁环发〔2010〕21号)
各市、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环保厅201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责任领导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处室、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及时报送具体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6月20日前书面报告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11月20日前书面报告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厅办公室要及时对各处室、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自治区环保厅201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决战之年。做好2010年环保各项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2010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目标,突出污染减排、服务发展、农村环保、“十二五”规划等重点,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1.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2万吨以内;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黄河主要支流和城市周边主要排水沟水质进一步改善,银川、石嘴山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吴忠、固原、中卫3市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