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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性作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职能资源,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尝试开展法律评析。加强民事执行宣传,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组织开展优秀依法维权案例的宣传,将公民维权纳入法治轨道,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五)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政法干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全省6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7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继续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倡导律师进社区。切实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七)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着力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坚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网络,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管理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八)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探索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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