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渝建〔2010〕298号)


有关单位:
  为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09〕41号)和《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渝治工发〔2009〕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市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的整改建议,市城乡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对市管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五个方面。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
  二、检查范围
  除市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第五组检查过的10个项目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市管工程项目,共计43个。项目名单详见附表2。
  三、检查组织及时间安排
  市城乡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招投标办、市建管总站、市质监总站、市造价总站等单位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于201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分别对43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方法及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要认真听取各项目业主单位的自查报告,了解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效果;要仔细查阅项目建设期所有的过程资料,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要认真查看项目现场,了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要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监督参建单位认真整改。要重点检查自查阶段 “零问题”的项目,深入剖析“零问题”的根本原因,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绝不留情,严肃查处。
  五、迎检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必要措施,加大自查工作力度,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各“零问题”项目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自查突出问题,并向检查组专题报告自查结果。
  (二)精心准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检查的要求,对相关资料做进一步梳理、整理,确保检查所需的各方面情况资料准备齐全,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附表:1、检查内容
  2、市城乡建委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表1:
  检查内容

类别

问题

查验材料

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1.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履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齐全。

1.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

3.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矿业权审批文件和出让协议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是否按照要求的时限开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进度要求

2.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实施,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等方面的规定。

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济洽商签证

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工程施工日志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投资资金。

3.对中央投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

4.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开展决算评审,是否出现投资超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项目能否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投资效益。

1.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的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建设资金预算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或材料

3.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帐目和自查情况材料

4.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

5.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

6.竣工结算报告及有关部门审核报告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的有关规定,对应实行招标投标的,是否都实行招标投标;对应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的,是否都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手续和有关材料是否完备齐全。

2.是否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

3.是否健全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项目建设中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项目管理规划

2.项目单位内部管理文件

3.招标投标审批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1.是否按期完工,是否严格履行竣工验收程序。

2.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按期投产使用。

3.是否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4.项目单位档案管理是否严格规范。

1.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验收记录

3.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书、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4.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试验检验报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