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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六)以合作共建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产业基地组织化程度。一要促进企业与基地之间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协调发展,鼓励企业自觉建立加工利益返还机制,让农民从实践产业经营中受益,并自觉投入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中,根本解决产业基地发展相对滞后和不协调问题。二要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引导和贯彻力度,在思想上增强广大农民的合作经营意识,尽快提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三要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帮助专业合作组织早起步、快起步、快发展,以增强合作社统的功能。同时鼓励和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向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倾斜。四要积极探索对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和自我融资服务的途径,并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企业与规模化生产的最佳连接。五要推进整村土地流转,鼓励企业加大对基地的投入,建立产业基地。到2015年,通过农村各类经济组织与企业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关系,产业基地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要达到100%,基地与企业之间合同履约率要达到80%以上。
  (七)以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一村一品”建设与发展。
  各地在努力抓好大宗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同时,要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突出特色经济,大力支持“一村一品”产业专业村建设与发展。要把“一村一品”产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发展瓜果菜、糖麻烟、食用菌、花卉、山产品、中草药,以及养殖、运输、旅游等产业专业村。到2015年,“一村一品”产业专业村发展到360个以上,占行政村总数比例达40%,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率和组织化程度达到100%,“一村一品” 产业专业村人均收入要比平均水平高20%以上。
  (八)健全组织推进机构,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指导。一是加强园区建设。目前,全市各地大多已制订了园区规划,一些县(市)区园区已基本成型,并有部分企业落地。各地要继续加快园区建设,尽快为企业招商引资和企业扩张创造入驻条件,并努力完善功能,强化辐射作用。二是组建推进机构。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由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各县(市)区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推进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强干力量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建立和健全考核考评机制。省委、省政府对产业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又是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关系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计。我市已把产业项目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推进方式,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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