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提升透明度和增强公开效能为重点,在政务公开上取得新进展。巩固我市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成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公开形式的运用。及时更新和进一步规范市政务公开网的内容,加大在线服务力度,强化网站互动功能,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市级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全面完成网站的建立和与市政务公开网的链接,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加大网上办公力度,逐步开展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等业务,提高网络整体功能,尽快实现政务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制定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做法,利用工作简报、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公开良好氛围。编发《政务公开工作信息》12期,及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健全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六)以强化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在应急管理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基层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快速、真实、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加快制定基层应急预案步伐。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村屯、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要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财产普查,将各类特种设备、药品试剂、应急场所等纳入调查范围。建立应急征用财产目录,制定相应的应急征用方案,定期了解应急财产的使用和权属状况,及时更新。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市应急委和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七)以搞好综合协调和抓好推动落实为重点,在专项牵头工作上取得新进展。诚信建设工作,坚持以用促建,突出使用,不断完善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建设。继续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营造让投资者放心、经营者安心的诚信环境。发挥佳木斯市信用管理协会作用,开展信用咨询,推动诚信服务行业发展。打击走私工作,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作用,推进反走私联合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长效机制,增强打私工作力度。对各成员单位打击走私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新农村帮建工作,积极协调其它帮建单位对今年将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整和细化,并组织推进实施,全面落实和完成新农村帮建任务。电子政务工作,加大平台建设推进力度,完善《佳木斯市电子政务平台方案》,并争取实施。争取市政府同意,对佳木斯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五次改版,解决网站设备落后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问题。争取建设政务内网,实现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间的文件网上传输。
(八)以增强后勤服务和提供有力支撑为重点,在政务综合保障上取得新进展。综合保障是办公室工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政务工作的支撑。强化老干部服务工作。组织老干部参加有关会议、政治学习和视察等活动,帮助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中。强化财务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升经费使用效率,精打细算,节俭支出,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联审联签,继续推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强化行车安全管理。做好对驾驶员的业务技术、法律法规、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车辆平时保养,严格用油、维修等支出管理。强化驻外机构服务。驻外机构加强协调沟通,力求在劳务输出、信息传递、招商引资、接待服务等工作上实现新突破。驻北京联络处、驻哈尔滨办事处积极做好息访、劝访工作。强化办属单位管理,不断适应市场化发展形势要求,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重统筹、争生存、求稳定、谋发展的举措,增强发展实力,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