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09年,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经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给予桦南县、富锦市、郊区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佳木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兑现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优秀奖励;给予汤原县、桦川县、同江市、抚远县、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扶贫办兑现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达标奖励;给予同江市创新工作奖励,增加奖励经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