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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的通知
(沪卫科教〔2010〕024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局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号)规定,我局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兼顾“效率与公平、普及与提高”,按照需要与可及相结合的原则,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青年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技术、临床药事管理、卫生科研与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应用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项目;本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关键技术与转化医学研究;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临床医技水平和疾病防治能力的研究等。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强度
  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资助形式分A类重点项目(以转化医学为重点)、B类面上项目和C类培育项目三种。资助强度:A类重点项目10万元/项、B类面上项目3万元/项、C类培育项目0.5万元/项。
  青年科研课题资助形式分A类面上项目和B类培育项目两种,资助强度:A类面上项目2万元/项、B类培育项目0.5万元/项。
  不设立项不资助形式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青年科研课题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局级科研课题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转化医学为重点的A类重点项目鼓励多学科联合。
  (二)课题形式审查要求: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局局级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A类重点项目中转化医学研究、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者优先。
  (四)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
  局级科研课题:每大学医学院限报5项;每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限报8项(含重点项目1项),每市级专科医院限报4项(含重点项目1项);每区县卫生局限报4项(含重点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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