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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0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注: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家长姓名”及“儿童姓名”采取自愿原则,如儿童监护人不愿提供,可不填。
  2.以往免疫次数: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填写确切免疫次数,无任何OPV服苗史填“0”,免疫史不清者填写“不详”;
  3.户籍:填写“本地”或“外地”。以县(区)为界,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

  附件-3
  表2 2010年全区脊灰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
         盟市        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街道)        嘎查(居委会、村)轮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应种儿童数

实种儿童数

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合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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