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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徐价费[2010]43号)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新病房楼新增床位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你院新病房楼新增床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见附表)执行。

  接文后,请即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徐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等级床位收费申报审批表

徐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
  徐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等级床位收费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2010 年2 月25日

单位

名称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徐州市东郊店子

许可

证号

03005500800

负责人

姓名

李林

电话

83447128

联系人

姓名

韩丽丽

电话

83447113

医院

等级

二级

床位

总数

500

申报

等级

病房类别

(几人间)

床位数

每间

面积

(㎡)

病区房间号或床位号

病房或病区主要设施

收费标准(元/床.日)

批准标准(元/床.日)

备注

现行

申报

等级

收费标准

一等

2人间

2人间

2人间

2人间

1人间

1人间

12

4

4

2

12

3

20

20

20

20

15

15

25、26 床 老年、综合、心理三、精一、二、三病区

50、51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50、51床精神一、二病区

46、47床 精神三病区

47-49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精神一、二病区

43-45床 精神三病区

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配衣柜,浮动餐桌,病房内设有卫生间和洗浴设备,并供应冷热水,每床有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等系统,病房配有冷暖空调、电话,病区有配餐间、活动室。

40

一等

40

二等

3人间

3人间

3人间

2人间

2人间

70

9

9

8

2

25.3

22.9

22.9

15

15

1-24床 老年、综合、心理三病区

43-51床 老年病区

52-60 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45、46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精一、二病区

41、42床 精神三病区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其他设备及设施同一等病房

28

二等

28

三等

3人间

4人间

4人间

3人间

3人间

6

8

8

18

36

25.2

25.2

25.2

22.4

21.8

27-32床 老年病区

27-30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31-34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1-6床 精一、精二、精三病区

13-24床 精一、精二、精三病区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每床设有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系统,病房配有冷暖空调,病区内设有卫生间、盥洗间和淋浴设备,供应冷热水,配有微波炉等

21

三等

21

四等

6人间

6人间

6人间

6人间

6人间

6人间

6人间

16

8

16

12

16

12

6

50.4

54.8

54.8

42.9

51.8

34

42.9

27-34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33-40床老年病区

35-42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7-12床 精神一、二病区

35-42床 精神一、二病区

27-38床 精神三病区

7-12床 精神三病区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床设有传呼系统、病区内有卫生间、盥洗间和淋浴设备,供应冷热水,病房内有电风扇、取暖设备

10

四等

10

监护

病房

2人间

2人间

2人间

2人间

2

4

4

2

25.2

25.2

25.2

20

41、42床 老年病区

43、44床 综合、心理三病区

43、44床 精神一、二病区

39、40床 精神三病区

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他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CCU标准,相对封闭管理

80

监护病房

80

各等级病房所占比例

一等7.4%二等28%三等22%四等40.2%监护病床2.4%

卫生部门意见

物价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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