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
(一)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市及各市区(含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管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有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业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教育业务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合并的学校,教育业务按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头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单位要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统筹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整合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布局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办学的规模效益。全面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历教育在校生公办职业学校不足1200人、民办职业学校不足600人的予以撤销或合并;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要达到教育部与相关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全市统筹建设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专业,以带动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实施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除“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暂时保留现有校名外,其他统一规范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一校多名的只保留一个。公办职业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更名,民办职业学校报审批机关更名。名称变更后学校的隶属关系不变,编制不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已经合并的学校且未向审批机关提出保留的原学校名称,视为自动注销。
三、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一)搞好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引导性支持与奖励,建设一批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在全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中建成威海市示范实训基地20个以上,重点面向市级以上示范(特色、品牌)专业。同时,围绕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在全市选择一批重点职业(技工)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以蓝色经济和高端产业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区域性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