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林业局专项资金营造林工程定额与造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惠市林〔2010〕56号)
各县(区)林业局,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仲恺区农村工作局,市属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市林科所:
现将《惠州市林业局专项资金营造林工程定额与造价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林业局
二○一○年六月十日
惠州市林业局专项资金营造林工程定额与造价标准(试行)
为规范我市营造林工程管理,提高营造林质量,提高专项资金投资效益,根据《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将我市专项资金营造林工程定额造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由人工费、材料费、工程利润、税金等组成。
(一)人工费
1.人工费构成
包括完成林地清理、挖穴整地、回穴土、施基肥、栽植、抚育等营造林工序所需要的人工费。
2.工程计量单位
面积计量单位:亩;挖穴、回土施基肥计量单位:穴;栽植计量单位:株;抚育计量单位:株?次;材料计量单位:株、千克。
3.工程量计算
(1)林地清理
全面清理(单位:亩)=造林面积
带状清理(单位:亩)=带宽×株距×株数
(2)挖穴整地(单位:穴)=造林面积/(株距×行距)
(3)回穴土、施基肥(单位:穴)=造林面积/(株距×行距)
(4)栽植(单位:株)=造林面积/(株距×行距)
(5)抚育(单位:株)=〔造林面积/(株距×行距) 〕×抚育次数
4.标准用工定额
在标准施工条件下,以100(单位为m2、穴、株)为计量单位,完成各营造林工序的用工量为标准用工定额。具体用工定额标准见附表一。
5.用工量计算
按照营造林作业设计内容在造林面积上完成营造林各工序的用工量之和,单位为: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