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转型政策措施的宣讲和舆论引导。
结合我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操作流程及指引的实施,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及惠州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0场以上的转型政策宣讲活动,力争每个县、区和园区组织2至3场,时间安排在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重点宣讲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的目的、意义以及工作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同时,通过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推动转型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企入厂”,让企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转型相关办理程序。各级外经贸部门应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典型企业,选取一至两家在转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转型成功的外资企业予以宣传报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外商对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转型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三)完善到期来料加工企业的监测和跟踪管理。
各级外经贸和工商部门要对全市现有登记在册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建立台账,加强对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动态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尤其要加强对2012年前来料加工合同(协议)或营业执照到期的623家企业(其中:2010年到期企业163家、2011年到期企业220家、2012年到期企业240家)的跟踪管理,重点提供贴身服务,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具体协助和指导企业办理转型相关手续,确保这些企业到期前完成就地不停产转型。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区外经贸、工商部门)
(四)帮助和支持各级商务代理公司加快转型。
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各级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贸公司等商务代理公司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帮助商务代理公司树立长远的效益观念,及早策划并主动应对企业转型。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县(区)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等商务代理公司在推进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解决好以商务代理费供养的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贸公司人员的安置、再就业,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外经贸部门,市、县(区)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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