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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的工作意见

  (二)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市有关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县(区)。各县(区)也要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市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每人分别挂钩联系3家重点企业,指导、帮助挂钩联系企业解决存在问题。
  (三)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组织召开企业人事干部、工会干部座谈会,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共商关爱企业员工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员工的具体举措,引导企业做好员工的矛盾化解和心理疏导工作。5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立联络员1名,协助定期了解、沟通情况和劳动保障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建立定期研判制度
  市、县(区)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10天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研判最新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法委、信访、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及企业主管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争取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五)建立健全现场应急处置制度
  如发生影响企业和谐稳定的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深入、主动做好员工情绪疏导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相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防范个别人员煽动员工,制造事端,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强化对敌斗争,加强重点防控,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拨和唆使,防止事态恶化,防止连锁反应。
  (六)建立一日一报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注意关爱企业员工工作进展情况、劳资纠纷情况及员工可能出现自残事件的苗头,加强值班,从6月5起,要建立一日一报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牵头单位和各县(区)要在每日18时前向市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人:谢锋,电话:2789361,传真:2789361,值班电话:13302661133),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在发现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处置结果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

  附:
惠州市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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