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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
(陕价检发〔2010〕8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明电〔2010〕43号对《通知》进行了转发。

  这次全国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工作,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请各地物价部门尽快向政府领导汇报,抓紧研究提出各地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近期各地要组织力量,在案件查处上有所突破,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炒作农产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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