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批准设立赣州红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旅行社的批复
赣州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设立赣州市红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旅行的请示》(赣市旅字[2010]33号)及所附《技术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和审核,赣州红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安康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适应目前我省旅游发展和所在地区旅游市场拓展的需要,我局批准其设立。现将有关事项批准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和注册资本额:
赣州红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L-JX00758
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赣州市安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L-JX00759
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二、旅行社类别:旅行社。
三、业务经营范围: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四、交纳质量保证金额:2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