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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是培养典型、展示成果。要及时发现、认真培养和大力宣传基层单位和职工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利用报刊、简报、互联网、板报等形式,加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的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每年“七一”前夕,集中展示争创活动的成果。
  六是总结表彰、完善机制。在各阶段告一段落时,由机关党委组织阶段考核,总结活动经验,适时表彰先进。在建党91周年前夕,系统回顾活动开展情况,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省局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向省直工委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对开展有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并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政法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名党员、干部要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组织和群众意见,自觉作出具有较高标准、可实际操控的承诺和整改措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参加民主生活会、整改提高等方面做出表率。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处室、单位和普通干部群众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做先进个人活动。
  2、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络、简报、宣传栏等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成效、新气象,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4、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创业服务年”、“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引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准则、守准则、用准则”、“安全生产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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