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汛I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汛I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安办字〔2010〕57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连降大到暴雨,防汛等级一再提升,6月21日21时30分启动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根据最新天气预测,近期我省仍有强降雨过程,极易发生边坡、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事故。各地要深刻吸取近几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按照Ⅰ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结合本地雨情、水情、汛情,对本地区可能由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井工矿山企业(含煤矿、非煤矿山)重点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露天矿山企业重点要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稳定性等情况,对受洪水威胁的矿井,必须坚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

  2、尾矿库重点要检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企业负责人要带队24小时上坝巡查,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疏散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

  3、烟花爆竹行业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企业以及重点部位的监管监控,加强对企业整改施工进度的调控,对无法确保安全或易受自然灾害冲击导致次生事故的,必须坚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处置药物。

  4、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要加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监控,必要时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抓好危化品运输安全,做好储存仓库防水防潮工作,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5、建筑施工企业重点要加强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隐患排查;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在建施工单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