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宛政办〔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南阳市关于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农居地震安全工程(以下简称移民新村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号)、省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文〔2009〕1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7〕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建设实际需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移民新村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移民新村工程是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技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移民新村的抗震安全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安居乐业。南阳属于地震多发区,地震活动具有震源浅、烈度高、破坏性大的特点,一个4级左右的地震往往造成大量的民居倒塌、公共设施破坏和经济损失,“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的特征非常明显,实施移民新村工程是有效改善移民居住条件,提高移民生活质量,建设安全和谐新村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移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实施移民新村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实施移民新村地震安全工作,推动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开展,为提高全市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