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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以上指标除特殊注明外,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考核

  指标解释(略)

  附件3
  浙江省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年报
  制表机关:浙江省卫生厅
  批准文号:浙卫发〔2010〕167 号
  填报周期:半年报
  填报范围:各县(市、区)卫生局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区)卫生局;填报人:     ;电话:     
  1. 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

服务人口

机构数

人员数

户籍人口数

暂住人口数

60岁以上老人数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

人员总数

卫生技术人员数

编内人员数

 

         

 

         

 

         


  2.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县(市、区)

个人健康档案

儿童保健

体检人数(参合农民、城镇居民、企退等)

建档总数

电子健康档案数

3岁以下儿童数

其中: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新生儿访视人数

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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