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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紧密结合,推进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保证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四)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督促整改。
  (六)各地对考核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附件:
  1.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要求
  2.省对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3.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监测和评价年报

  附件1
  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要求

考核项目

目标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确定服务项目内容和要求;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查阅有关文件和工作制度

 

专项经费投入

2.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规定标准,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查阅文件及有关资料

 

3.县(市、区)项目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查阅有关收支凭据

 

4.项目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查阅有关拨付单据

 

人才队伍建设

5.根据省编委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落实三定方案(定机构性质、定人员编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分步到位。

查阅文件

 

政府和部门责任

6.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主体和主要职责。

查阅文件和具体措施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目标责任制细则

 

8、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具体措施

 


  附件2
  省对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0分)

类别

考核项目

应得分

目标要求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170分)

健康教育

50

城镇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5%,农村居民≥80%

抽取1-2个乡镇(街道),委托第三方调查,调查方法见指标解释。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居民健康档案

40

重点人群(60岁以上老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有动态记录)建档率≥80%

查阅县(市、区)居民健康档案统计报表(或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电话、实地访问等形式,在抽查乡镇(街道)抽查10份健康档案,核实真实性和规范性。

建档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每发现健康档案不规范1份,扣5分,扣完为止。

 

40

2010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50%;2011年≥70%

 

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40

小病进社区比例,城市≥35%;农村≥50%

查阅县(市、区)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表),计算公式见指标解释。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类别

考核项目

应得分

目标要求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520分)

 

儿童保健

6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查看县(市、区)相关统计和信息管理资料,在抽查乡镇(街道)查验儿童保健册、孕产妇保健册、体弱儿专案管理和高危孕产妇管理等资料各10份,实地各抽查5名服务对象或其家长核实。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3分。未按常规系管,发现1份扣2分,资料填写、分类不规范或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抽查1名不符扣6分。

 

20

新生儿访视率≥95%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资料填写不规范或不完全,每份扣1分。抽查1例漏访扣4分,1例未按规范访视扣1分。

20

体弱儿管理率100%

漏筛每例扣2分;未及时随访、转诊,干预指导不合理,转诊后未随访、无回执单每例扣1分。

孕产妇保健

6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0分。未按常规系管,发现1份扣2分,资料填写、分类不规范或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抽查1名不符扣6分。

 

40

高危孕产妇管理百分比100%

漏筛、漏转诊的每例扣4分,随访、转诊、结案不及时或处理不当的每例扣2分。登记不完整、记录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老年人保健

50

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

在抽查乡镇(街道)查阅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电话、实地访问等形式抽查10人,核实真实性和规范性。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高血压管理

 

50

 

高血压发现率≥6%

 

查看县(市、区)报表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电话、访视等方式,在抽查乡镇(街道)抽查10个高血压病例,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0分。

 

40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每发现1份不相符合扣10分,扣完为止。

 

 

30

  

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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