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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单位)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单位)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教政宣〔2010〕13号)


市直属(代管)各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201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单位)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单位)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单位)宣传思想
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市直属学校与单位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各级党委有关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团结稳定、正面为主、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大力加强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市教育事业实现新跨越、新发展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主要工作为:

  一、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是: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要求,从2010年开始,全国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要通过创建活动,切实保证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理念进一步树立,思想理论素养进一步提高,推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学风进一步转变,党组织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建设。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保证每两周组织教职工开展一次政治学习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培训工作中,要教育教职工廉洁从教;在学校绩效考核中,要严格执行师德考核制度;在评先选优活动中,对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物”等违背师德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进一步做好优秀教职工事迹宣传工作。按照计划,评选2010年度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群体;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评选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四是以贯彻中央即将出台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为抓手,在师生员工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各学校各单位都要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学校管理工作首位,有效化解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全力保证本校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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