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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上报手续。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5月15日~17日(办法另行通知)。

  (三)初中入学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8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8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于7月底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初中校就读。

  (四)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分别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同上)。

  3. 按照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初中。

  (五)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 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以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户籍地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经市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于7月1~7日到初中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五、相关事项

  (一)小升初咨询服务

  进一步为社会和家长做好“小升初”入学咨询服务工作。完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示办法和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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