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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闽教人〔2009〕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为使每位高中教师都能接受高中各年级新课程内容的培训,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适应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6-7月举办全省普通高中二、三年级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科及名额分配

  1.培训学科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2个学科。培训总人数为4500人,其中:

  (1)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培训人数为1500人(高二、高三每个学科各250人)。

  (2)政治、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6个学科培训人数为2520人(高二、高三每个学科各210人)。

  (3)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3个学科培训人数为480人(每个学科160人)。

  2.各学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条件

  本次省级培训的对象为 2009年新学年在高二、高三年级任教,且未参加过高二、高三年级新课程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3个学科是指未参加过省级培训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能积极主动参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熟悉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基本情况,具有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经验;

  3.具有中学相应学科中、高级职称,在本区域或本校学科教学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培训内容

  1.学科课程标准--组织学习和研究普通高中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掌握所教学科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实施建议和教学方式以及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的方法。

  2.新教材与教学方式--组织学习和研究所教学科的新教材,重点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模块教学功能与实施要求,引导教师钻研“课标·教材·教法”,理解探究、自主、合作学习方式的意义、功能和实施策略,积极思索如何进行教学实践,努力提高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为教师创造性地开发和使用新教材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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